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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宣讲《教育法》等法规的通知

日期:2018-07-10 作者:于炎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编辑:党委宣传部 陈元书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展现学校优秀教师的精神风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学习宣讲活动。学习宣讲内容为《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一系列重要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师风的要求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学习宣讲活动,并于9月10日前将开展学习宣讲活动的情况报送学校教师工作处(南校区知雨楼203室),电子版发至2721853724@qq.com。联系人:于炎;联系电话:88308780。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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