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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公共营养师、药物分析工、保健按摩师及护理员等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日期:2016-10-17 来源: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李晓芬 点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该证书适用于全国范围(包括港、澳、台地区)及部分欧洲国家。对提高就业竞争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期我院将开展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参加者经考核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了帮助同学们掌握多种工作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及在校高年级学生。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在校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1寸免冠彩照3张。

二、报名费用

(一)医药商品购销员、保健按摩师、护理员鉴定费:高级工:200元/人,鉴定培训费60元/生

(二)药物分析工、药物检验工、药物制剂工鉴定费:高级工:280元/人,鉴定培训费60元/生

(三)公共营养师培训及鉴定费2500元/生。

毕业年度本科学生,可先交费,考核过关后再退鉴定费

三、报名时间、鉴定时间:即日起;鉴定时间11月19-20日(暂定)

四、报名地点:贵州医科大学成教学院10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北校区一教学楼二楼)

五、咨询电话:86910042、86760608

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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