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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德副院长率国有资产管理处到贵州大学交流

日期:2013-12-06 点击:

为促进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好更快发展,12月5日,我校副院长刘兴德同志率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人员到贵州大学交流,贵州大学纪委书记杨伟民、国资处处长金春雷、副处长张静涛、杨湘荣等领导和同仁给予了热情接待,两校国资处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座谈。

杨伟民书记首先对我校刘院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金春雷处长对贵州大学资产处的队伍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设备报损报废、房产管理、学校房屋产权办理以及公租房建设等职能管理工作进行了介绍。针对我校国资处提出的学校房屋产权问题,金春雷处长给予了详细的解答,贵州大学已完成所有老校区房屋的产权办理工作,同时也在收集新校区房屋办理产权材料,这一措施有效的保证了学校国有资产的权属问题。贵州大学国资处把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我校共享,尤其是对于学校公房使用分配上提出的:“定额分配、超额面积实行有偿服务使用”的新思路给予我校国资处很大启发,两校国资处对于这种在保障教学科研需要的同时杜绝浪费,并保值增值学校资产的分配方式进行了论证,由贵州大学在新校区公房分配中率先施行,我校可作为经验借鉴。两校交流达成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的议项,并建议搭建起贵阳地方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交流平台,以加大各校对口学习交流力度,以促进国有资产科学化管理。

此次交流达到预期目的,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启发性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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