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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医学院花溪校区门面招租公告(第三期)

日期:2013-06-09 作者: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招投标领导小组 点击:

 

贵阳医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安排,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部分门面用于学生及教职工日常生活所需的经营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主持本次门面招租工作。欢迎符合我校要求的商户或个人参加本次招租。

一、本次招租门面情况如下(共17 户):

门面编号

经营项目

面积(㎡)

经营户(户)

A09、A11—1

驾驶培训

25*2

2

A11—2

鸭 脖

25

1

A12—1

丝娃娃

25

1

A12—2

炒货店

25

1

A03

乐器培训

50

1

A04

快 递

50

1

A05

自行车店

50

1

A10

运动服饰

50

1

A13

面包店

50

1

A18

奶 茶

50

1

A20

理 发

50

1

A30

比萨店

50

1

A14至A15

咖啡吧

100

1

A16至A17

甜品店

100

1

A06至A07

电脑培训

100

1

A25至A29

超 市

250

1

以上门面均位于花溪新校区D1学生公寓一楼架空层。请参加竞租者认真了解经营位置及面积,严格按照我院的功能定位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租或分租。

二、报名要求:

1、所有门面经营者必须合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定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学习、工作及生活。租赁的门面必须按招租方规定的用途使用(贵阳医学院学生宿舍架空层内所有门面一律不得从事餐饮、网吧、游戏厅、舞厅、酒吧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项目)。本次招租门面考虑学生生活所需,指定经营项目,指定经营位置。不得在门面区域内从事现场加工制作食品,如煮、炒、炸;经我方同意的除外、冷热饮品除外。如违约,贵阳医学院科技开发公司将立即终止合同,取消其承租资格,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时间最长为2年,期满后重新参加竞租。

3、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核对用)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明。

4、其他要求见合同文本。

三、竞租须知:

1、本次门面招租采取竞争性谈判竞租方式,竞租人阐述自身情况和未来经营策略与服务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按60元/㎡为底价自由加价竞争,请竞租人认真测算经营成本后自行报价(竞租人应了解门面房招租底价,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竞租人应遵守本办法、竞租规则、招租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为确保竞租工作的顺利进行,欲承租门面的单位或个人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间门面(约50,25㎡的门面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竞租人须将保证金存入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凭入账单据正式确认报名资格。未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中标者签订合同时该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

3、每个单位或个人只能竞租1个经营项目的门面。在我校花溪校区已有经营项目的,本期不能参与同类经营项目的投标。

4、本次竞租由贵阳医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按经营类别确定门面承租人。

5、经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的承租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与贵阳医学院科技开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一次性缴足5个月租金及公共费用(每月缴纳人民币伍元整/㎡,用于公共区域的水电及清洁卫生开支)。每年按10个月收取租金及公共费用,交5个月的费用优惠1个月。如承租人在2013年8月15日未开业的,贵阳医学院科技开发公司将立即终止合同,取消其承租资格,所收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作任何补偿。

6、中标者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签约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投标领导小组另行组织招租。

四、本招租公告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公告时间: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11日

六、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额满为止,过期不候。

七、报名费:100元/间门面(不退)

八、报名地点:贵阳医学院科技开发公司(贵阳医学院北京路校区老药学楼5楼)。

九、联系电话:0851-6909930

贵阳医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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