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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毒性检测中心顺利通过贵安新区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的现场评审

日期:2016-09-26 作者:王荣 来源:毒性检测中心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李晓芬 点击:

9月23日,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评审专家组一行3人对我校毒性检测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张爱华教授及各管理岗位人员参加会议及现场考察。

通过听取PPT汇报、实验室现场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及现场提问的方式,专家组详细检查了中心的检测工作范围、检测能力及运行情况等,一致认为该中心人员能力及设施环境符合要求,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规范,各项工作处于受控状态,日常管理运行良好。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试行)》(黔质技监认〔2016〕55号)文件精神,检验检测机构共分A、B、C、D四类等级进行监管,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建筑安全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首次分类时最高只能确定为B类,因本中心检测工作范围涉及环境安全领域,专家组最终评定我校毒性检测中心为B类检验检测机构,顺利通过此次现场监管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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