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事业编制)公告》要求,贵州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事业编制)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贵州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事业编制)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5月29日09:30-12:00,14:00-16:00;
(二)地点:贵州医科大学云漫湖校区知雨楼501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所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度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原件仅作验证使用,现场收取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其他材料收取原件。具体包括:
(一)《贵州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事业编制)资格复审信息表》1份(附件2);
(二)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各1份。2026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乡镇、社区及以上)2026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白底或红底);
(五)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六)待业人员需出具离职证明或存档证明材料原件。
四、心理素质测评
在资格复审现场进行,其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
五、其他说明
(一)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未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必须在电话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如个人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或不全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合格并参加心理测试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mc.edu.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1--88545220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事业编制)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人员名单
2.贵州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事业编制)资格复审信息表
贵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