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应着力于社会行为心理的整合研究
布鲁姆(H. G. Blumer)1946年曾把集合体分为四种:集群、大众、公众和社会运动团体。后来,布罗温(R. W. Rrumer0又把集群分为两种:暴众和听众。这种分类依照无组织群体的有机程度和无组织群体在社会结构中的地全划分的,有利于人们对无序群体的理解和把握,对聚群行为的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众与聚群有联系也有区别。这两类群体都是一种无组织群体的集合现象。在大众传媒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生活中,以大众面貌出现的无组织群体将越来越多,越来越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越来越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值得引起重视的群体现象。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人数和接触方式上。大众是散布在广大社会范围内、接触大众传播媒体为数众多的一群人,大众对社会生活的了解接触是间接的,是通过大众媒体发生作用的。聚群是以视野所及、耳闻所达的一群人,相互之间的接触是直接的,通过感官和躯体感知群体中的人与事。大众和聚群都是无组织群体,具有自发性、散漫性、情绪性、无责任性等。
国外将聚群行为称为collective benhavior,也就是无组织无纪律的大众集合现象。原苏联社会心理学家安德列耶娃把它称为“非集体行为”(或译为“集体外行为”),而我国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学文献上,一般译为“集体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沙莲香教授称为在公共场合或社会活动中出现的集群现象。兰州大学曹孟勤教授等认为,译为集体行为不妥,称为“群体行为”失之过宽,没有限制,称为“非集体行为”也不妥,因“集体外行为”并非个体行为。因此,人道我这种偶然聚在一起无组织的一群人的行为为集群行为。我们认为“聚群行为”这个概念更能全面地动态地表达无组织的、自发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的激烈行为特征。
社会心理学认为,趋群性是人类的本性之一,人类行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趋向于合群。社会生产方式越发达,生活方式越先进,各类人员的趋群意识和结群倾向就越强烈。面对社会的巨大变革和发展,社会聚群现象普遍存在的、经常发生的,发生的原因、情况和结果也是多种多样的。这种随意性、自发的、无拘无束的聚群现象无所不在。它的启动原因之一是出于人们最基本的交换信息需要。这一需要最原始的生物学价值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从而及时调整自身的行为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聚群者希冀在集合中寻找到共鸣点,并力图
补充缺陷,达到志趣相投、知能互补。不仅如此,而且聚群行为心理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聚群已由过去的单一性发展到多学科广泛交叉,层次日益
增多,品位日益提高,形式日趋复杂。因此,从社会心理学角度优化整合聚群心理与聚群行为发生、
发展的过程特征和规律,即聚群心理的外在行为律与聚群行为的内在心理律,探求对积极聚群
行为的鼓励、强化,以及寻求对偏离聚群行为的预测、预防和调控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于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正如著名科学家钱学森1986年10月3日
给沙莲香教授的信中所强调的:“在现代科学技术九大部门之一的行为科学部门中,
社会心理学是一门重要学科。而行为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