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司法通[2007]12号)和《贵州省2007年普法依法治省工作安排意见》(黔法治[2007]1号)文件精神,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法律素质,根据《贵州省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黔法治办[2004]31号)的规定,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10月29日上午9时,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在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参加了考试考核。下午2:30,全院教职员工分别在各考点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考核,进一步推动了我院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这次考试为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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