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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6-24 编辑:党委宣传部 zzzx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就申报2015-2016学年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6月25日—7月3日。

二、申报内容

1、校内各单位请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的设置原则上不超过单位在编人员的30%。各部门填写《贵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要求:清晰的列出岗位名称、需求人数等内容)。

2、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任何单位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任何单位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按有关规定学生上岗时间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部门交来的岗位设置申请表审核后,结合勤工助学学生申报人数和各部门工作量安排用工岗位数。录用勤工助学人员确定后,用工部门及时组织相关学生填写《贵州医科大学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纸质稿一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用工部门必需严格遵守《贵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育引导管理好每一位勤工助学学生,设专人负责每月对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工时、质量进行统计与考核。未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自行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由校内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5、报送要求:

以上报送材料需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电子稿发送邮箱至188933101@qq.com,纸质稿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 姚昕 汪婷婷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部门填)

附件2:《贵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填)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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