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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医学院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8-31 点击:

 

全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1〕218号和《关于2011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黔卫发〔2011〕113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结合我院职称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今年我院的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一、2011年职称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和评价人才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加大职称改革力度,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着力提高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二、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队伍建设。对博士和从国外(境外)、省外引进来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填补本地(本行业)学科发展或重大项目空白的急需紧缺人才;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中青年优秀人才;重点项目、学科急需的专门人才并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按照客观、公正、科学、高效原则,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不受地域、身份、所有制、台阶及岗位职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1、改制的国有企业,以及流动到我省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2、对原在乡镇企业系统评审取得会计、经济和建筑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通过参加全国会计、经济师资格考试和全省建筑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现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其在乡镇企业系统工作的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时,高、中级要具备继续教育72学时以上,初级要具备继续教育36学时以上(均须含《创新能力开发与培训》公需科目成绩)。从2012年起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和竞岗人员要在任现职期间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年学时数和累计学时数(即高、中级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72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36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160学时),达不到规定的年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竞聘相应岗位。
    五、规范职称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1、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本专业的学术刊物,其中“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登的学术期刊。
    2、为进一步完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机制,使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科研能力能得到更加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条件的系列要将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论文送省外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审评;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都应承担或完成过地、厅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要求,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证书,未经审核的,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为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完善职称选拔、竞争、淘汰机制,提高评审结果的社会公信度,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总送评人数的70%内,副高级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总送评人数的80%内,中级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总送评人数的90%内。
    5、各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对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等问题,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的政策性意见一并执行。2011年全省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于9月30日前结束,评审工作于第四季度完成。
    6、卫生临床岗位人员的职称,按照职称评审工作改革发展的要求,从2012年起,将在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价考核中探索建立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及全省三级医院的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所需Ⅰ类学分中,需国家级学分10分。
    六、报送材料的要求
    1、个人材料:评审材料统一使用240mm×340mm并带有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档案袋的封页上贴一张A4纸Excel表格,内容是《2011年贵阳医学院(高、中级)职称晋升情况表》,各系部用∪盘统一拷贝给人事处职称办公室。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含省教育厅印制的活页)今年必须统一是16K本格式表格。高级、中级一式二份(卫生系列三份)、初级一式一份(对申报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者,请在《评审表》封面左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2、《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高级一式二份、中级一式一份。
    3、申报高教系列教授、副教授和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需《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总评积分表一份,总积分表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提供教学通知书、课程表复印件一份。
    4、按照申报评审条件要求能证实达到规定条件的论文、论著原件。
    5、申报评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应提供本人注明的一篇(项)代表论著(或科研项目)一式二份复印件。
    6、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任命(聘任)证书复印件(含审核页)。
    8、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或相关免试证件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书或免试证复印件。
    9、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10、《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创新能力开发与培训)公需科目合格成绩复印件。
    11、高校系列申报评审讲师还必须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12、高校系列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的,都应提供地、厅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材料复印件。
    13、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6——13项各种复印件均须按顺序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份复印件上由申报人单位审核人签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原件退回本人。
    七、评审费标准
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文件执行。高级350元/人、中级250元/人、初级80元/人。评审费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后交人事处职称办公室,然后再上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
    八、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1年9月5日至9月9日。
    2、申报人的材料先报送自己的基层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盖章,各种证书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盖章签字,原件退还申报人。2011年9月10日以前由基层单位统一报送学院人事处职称办公室。过时责任自负。
表格下载:
    一、高教系列表格  (点击下载)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
    3. 《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总评积分表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
    5. 《2011年贵阳医学院(高、中级)职称晋升情况表》
    二、卫生系列表格  (点击下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贵州省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业务技术工作量化细化登记审核表 》
    3. 《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
    4.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5. 《贵州省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材料审查表》
    6. 《2011年贵阳医学院(高、中级)职称晋升情况表》
    7. 《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8. 《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对照检查表》
    三、图书系列表格 (点击下载)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图书系列申报材料通知和要求
    3.  图书系列职称推荐评审表
    4. 《2011年贵阳医学院(高、中级)职称晋升情况表》

    2011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 (点击下载)

                                                 贵阳医学院人事处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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